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镇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2014-12-29 21:43: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加强镇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平台建设考核机制,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工作平台,根据《儋州市推进镇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儋府办【2014】

为加强镇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平台建设考核机制,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工作平台,根据《儋州市推进镇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儋府办【2014】37号)精神,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到南丰镇、雅星镇、新州镇、光村镇、中和镇、峨蔓镇、兰洋镇、排浦镇、海头镇、木棠镇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报考各镇服务中心的考生,须是35岁以下,具有本镇户籍或家庭常住地址为本镇人员(须出具当地派出所证明);

3、属我市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二、工资待遇

享受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社保待遇,每月工资1500元。

三、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月5日(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六楼609促进就业科

五、报名需提供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复印件和原件都需提供)及近期两寸近照3张。

六、联系人及电话

万明新 23335166

七、考试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计算机操作,总分100分,其中理论考试70分,计算机操作30分。

八、聘用

考试后,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公益性岗位聘用手续。

九、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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