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招聘工作安排,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现将我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时间
2015年6月7日(星期日)
二、面试地点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
三、注意事项
(一)请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于2015年6月3日-4日,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到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东方市市委1号办公楼3楼)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还需要现场验证学历,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附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报到,未按时到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2552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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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东方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