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公务员备考群:484487380
根据《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将谢邦雄等113名符合晋升职级条件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一、正科级晋升副处级人员(44人)
(一)县委组织部
谢邦雄,现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老干部局局长,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二)县委政法委
1.谭泽卡,现任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2.黎义山,现任县委政法委主任科员 ,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三)县委统战部
1.陈香金,现任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2.严国文,原任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3.谢家池,原任县委统战部主任科员,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四)县人大机关
1.曾小宁,现任县人大办主任,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2.黄 权,现任县人大法制民族工委主任,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五)县政府办
李之铭,现任县政府办主任、党组书记,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六)县人社局
1.朱泽柏,现任县人社局局长、党组书记,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2. 卓 然,原任县人社局副局长(正科级)、党组成员,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七)县教科局
1.徐光强,现任县教科局局长、党组书记,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2.李玉波,现任县教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陵水中学校长,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八)县公安局
1.郑时义,现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正营职干部转业),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2.郑永刚,现任县公安局三级警长(正营职干部转业),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九)县司法局
胡元江,现任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党组成员,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十)县民宗委
1.闵大强,现任县民宗委主任科员,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2.黎照龙,现任县民宗委主任科员,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十一)县交通运输局
1.王传飞,现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党组书记,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2.洪 流,现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党组成员,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3.黄循英,现任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十二)县民政局
李琼花,现任县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十三)县商务局
陈海强,现任县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十四)县水务局
1.许亚尔,现任县水务局主任科员,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2.石其芳,原任县水务局主任科员,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十五)县政协机关
1.吴家柏,现任县政协办主任,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2.王宜静,现任县政协办主任科员,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3.李达雄,现任县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主任,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4.胡正春,现任县政协经济与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十六)县总工会
傅开雄,现任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十七)县残联
王朝英,现任县残联理事长 ,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十八)县科协
颜学谋,现任县科协主席,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十九)县招商办
王 雄,现任县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二十)县林业局
周才旻,现任县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二十一)县机关事务局
苏中武,现任县机关事务局局长,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二十二)县粮食局
梁旺康,现任县粮食局局长,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二十三)县档案局
王 文,现任县档案局局长,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二十四)县农技局
杨麟权,现任县农技局局长,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二十五)椰林镇
1.卓其潘,原任椰林镇正科级干部,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2.石其芬,原任椰林镇正科级干部,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二十六)提蒙乡
符照芳,原任提蒙乡主任科员,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二十七)文罗镇
潘国豪,现任文罗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二十八)英州镇
黎瑞捷,现任英州镇主任科员,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二十九)本号镇
胡和武,现任本号镇主任科员,拟晋升副处级职级,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
二、副科级晋升正科级人员(69人)
(一)县纪委监察局
1.刘道英,现任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主任,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2.王大勇,现任县纪委监察局副科级纪检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二)县委老干部局
吴何成,现任县委老干部局副主任科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三)县人大机关
1.梁有杰,现任县人大办副主任科员 ,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2.钟哲龙,现任县人大法制民族工委副主任,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四)县发改委
周始光,现任县发改委副主任科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五)县社保局
谭宏祯,现任县社保局副局长,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六)县文体局
1.王家丰,现任县文体局副主任科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2.陈连平,原任县文体局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七)县公安局
1.杨 龙 ,现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2.冯曾强,现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 ,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八)县司法局
1.庞启仁,现任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2.王 劲,现任县司法局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3.黄世尚,现任县司法局副科级干部 ,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九)县民宗委
唐忠义,原任县民宗委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十)县住建局
1.刘章义,现任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2.刘 平,原任县住建局副科级干部 ,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十一)县民政局
尤国强,现任县民政局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十二)县水务局
朱德清,现任县水务局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十三)县计生委
1.吴兴蓉,现任县计生委副主任科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2.胡玉林,现任县计生委副主任科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十四)县卫生局
胡硕河,原任县卫生局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十五)县安监局
王安,现任县安监局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十六)县政协机关
邢丽新,现任县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副主任,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十七)县法院
陈金发,原任县法院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十八)县检察院
张新群,原任县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龙借景,现任县粮食局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十九)县史志办
王宜穆,现任县史志办副主任科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二十)椰林镇
1.李晓晖,现任椰林镇副镇长,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2.李少波,现任椰林镇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3.李其照,现任椰林镇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二十一)黎安镇
1.朱厚宏,现任黎安镇党委委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2.黄秀銮,现任黎安镇副主任科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3.陈大义,现任黎安镇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二十二)光坡镇
1.徐光旭,现任光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2.许连辉,现任光坡镇党委委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3.周明,现任光坡镇副主任科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4.周亚安,原任光坡镇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二十三)提蒙乡
1.黄俊敏,现任提蒙乡人大副主席,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2.黄云,现任提蒙乡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3.吴清和,现任提蒙乡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4.朱兴基,现任提蒙乡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二十四)群英乡
1.钟雄,现任群英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2.卓昌泽,现任群英乡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二十五)文罗镇
1.陈文忠,现任文罗镇人大副主席,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2.董运瑜,现任文罗镇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3.马小郁,现任文罗镇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二十六)隆广镇
陈启华,现任隆广镇党委委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二十七)新村镇
1.胡好华,现任新村镇人大副主席,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2.吴奇泽,现任新村镇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二十八)三才镇
1.许克英,现任三才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2.胡义新,现任三才镇人大副主席,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3.彭有武,现任三才镇副主任科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4.刘明贤,原任三才镇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二十九)英州镇
1.李永芳,现任英州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2.林明云,现任英州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3.黄海清,现任英州镇人大副主席,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4.吉秀珍,现任英州镇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5.黎道文,现任英州镇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6.杨德辉,现任英州镇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7.陈明科,现任英州镇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8.胡秀洋,现任英州镇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9.张起俊,现任英州镇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10.胡发文,现任英州镇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三十)本号镇
1.黄秀兰,现任本号镇党委委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2.闵英业,现任本号镇人大副主席,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3.许金忠,现任本号镇副主任科员,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4.黎修文,现任本号镇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5.王贤孝,现任本号镇副科级干部,拟晋升正科级职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本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1月5日—1月11日,若对以上同志有不同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
联系电话:0898-83310820
联系地址:陵水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572400)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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